政府=企業的奴才!?

  以現在來講這個答案是肯定的。

  拿刀殺人取財是謀財害命,將毒物加入食品拿來賣人亦是謀財害

  命,同樣是謀財害命為何罰責差那麼多!?

  是政府無知?無能?還是這些沒良心的不肖份子、企業比較聰

  明!?

  不曉得這個政府還要繼續做這些沒良心的不肖份子、企業的奴才

  做多久!?

  已經很久沒能感受到「政府是人民的保母」的感覺,已經很久

  了…

  可不可以不要讓我們再等了,好想快點找回那份「親切」的感

  覺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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